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思想认识,总结和展示我省基础研究工作成效,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基础研究优秀成果(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十四五”期间在鄂科研单位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的科技创新优秀研究成果和工作成效案例。
成果(案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要科学发现、原创性研究成果;关键技术突破的底层原理、科学理论及方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湖北需求的贡献;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成效;推动学科发展、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典型案例等。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授权专利、著作、标准、算法模型、数据库及高标准数据集、科学仪器与科研试剂等。
案例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研究领域领军人才、青年科学家典型事例、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成果产出、牵头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等国际合作案例、牵头制订业内有影响力的标准、基础学科建设成效、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成效、科技期刊建设及传播案例等。
二、成果(案例)运用
1.分类遴选若干个优秀成果(案例)在全省基础研究有关会议上发布,在全省树立基础研究标杆。
2.对入选优秀成果(案例)的完成人及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在下一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给予滚动支持。
3.向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推介,开展系列宣传报道。
三、有关要求
1.推荐的成果(案例)应真实、准确,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影响力,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敏感信息,无侵权和产权纠纷。
2.成果(案例)完成时间原则上为“十四五”期间;若资助渠道为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原则上应为“十四五”期间获批或验收的项目。
3.每个成果(案例)需提供不超过500字的文字材料(写明成果案例简介及推荐理由)和2张1920×1080像素以上图片(以单位+30字以内文字描述命名)。同一成果(案例)只能通过一个单位进行推荐。
4.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word版和PDF版及图片材料提交到校内科研管理系统。同时学院将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湖北省基础研究优秀成果(案例)推荐表》提交到311办公室。
联系人:李杰燕 027-59367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