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发展院
科学技术发展院是在学校党委和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对外科技开发与合作、学术交流、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科研保密、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其具体职责范围是:
1.编制学校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任务。
2.拟定学校科技管理有关政策文件、措施、办法等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收集和发布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信息及科技开发、技术需求信息。
4.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合同签订、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审查、推荐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产学研相关活动的管理。
7.负责组织科研平台、基地、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认定、考核与管理。
8.负责组织标准和专利权、著作权(含软件著作权)的申报及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学校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教职工科研成果认定,以及校内科研奖励工作。
10.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类专业学会、协会的管理。
11.负责教师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完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管理办法。
12.负责科研成果统计上报,科技档案管理及立卷移交。
13.负责科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负责提出国重以外科研平台的设置及职能配置建议,归口管理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置及职能配置。
15.承担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相关职责。
16.负责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改革发展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业务公开。
1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