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武汉市科教资源聚集优势,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与产业对接平台,服务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与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武创院”)决定共同组织实施东湖科学会议学术交流专项。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在汉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企事业科协,各区科协,两院院士所在单位或院士书面指定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且有财务账号)。
二、申报要求
(一)会议地点原则上限于在武汉市及都市圈召开,特殊情况也可根据备案在异地召开。
(二)会议须至少有1名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发起人或核心报告人实质性参与;诺奖获得者、重量级外籍院士等参照上述条件酌情认定。
(三)会议主题须紧密围绕国家及省、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含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型储能、智能机器人等新兴支柱产业以及未来产业等)。
(四)会议需统一冠以“东湖科学会议”品牌字样(在活动现场背景板、印制材料、新闻宣传等方面展现),会议指导(支持)单位标注为: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
(五)项目应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意识形态要求。冠以“论坛”“展会”等字样的学术交流活动须履行申报批准手续后方可申报。
(六)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经费支持,本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已获得市科协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内容重复。
(七)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科协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简洁务实、结构清晰、内容规范。
(八)项目应由申报单位本级执行,多个单位共同实施的项目,由活动牵头单位进行申报。
(九)本专项自通知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一年内有效。所申报项目须在通知下发一年内执行完毕。
三、项目支持方式与标准
(一)资助方式
会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专家组评审会议,对本季度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以市科协、武创院名义发布入选项目,由武创院按照评审结果予以拨付项目经费。
(二)资助标准
1.单场会议原则上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重大国际会议或重点产业会议据实可以酌情突破,具体金额以会后联合评审结论为准。
2.具体资助金额由评审专家组根据会议规模、院士参与深度、产业契合度、实际执行质量及预算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3.若会议实际支出低于申请额度,以实际支出为准进行资助。
四、申报流程
项目按照事前备案、活动(会议)执行、事后评审、资金拨付等流程闭环实施。
(一)备案。由院士、专家团队或依托单位作为会议主办方,在会议举办前(原则上不少于15个工作日),向市科协提交《东湖科学会议学术交流专项备案表》(详见附件)及详细会议方案。
(二)活动(会议)执行:市科协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主办方依据备案方案组织会议执行。
(三)评审:在会议完成后(原则上不多于10个工作日)将项目执行情况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交市科协。市科协将会同武创院组织专家评审。
(四)资金拨付: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后,经市科协、武创院集体研究审定通过后,按程序拨付项目经费。
(五)追踪管理:会议主办方会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成果(具体形式和内容以主办方申报时的承诺为准);对于具有重要产业价值或行业影响的会议,主办方应提炼形成会议成果专报报送市科协。
五、联系方式
备案表纸质与电子提交地址:行政楼311办公室
联系人:周晶
联系电话:59367469
邮箱:345806269@qq.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