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现组织实施2026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按照“人才能力、项目实力、发展潜力”评价维度,遴选出具备发展潜力、能够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青年科技人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聚焦我省“51020”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前沿领域发展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集成应用等开展应用导向的研发活动,向长期扎根科技创新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倾斜,引导青年人才投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无不良科研失信记录,无违反科技伦理规范问题。
2.博士毕业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工程与技术科学、交叉学科研究等领域工作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我省“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新兴特色产业领域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
6.申报人应已全职在鄂工作,项目实施周期内在项目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二)限项要求
1.五年内(2021年及以后立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科技人才不可申报;入选过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可申报。
2.同一项目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等方式重复或同时申报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同时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企业本年度最多可申报3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经费采用“包干制”,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起始时间统一为2026年6月)。项目立项后拨付经费15万元,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需于2027年6月底前提交验收报告,根据验收情况给予奖补经费15万元。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名单。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青年人才推荐、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把关、专业能力评价、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省科技厅《关于加强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实施方案》(鄂科技发监〔2026〕3号)有关要求,依规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四)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1日,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在线填写(请勿提交),导出申请书,后登录校内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二)评审后,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再次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并上传项目申报书封面(盖章)、项目申报书正文(含诚信承诺书以及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签章)扫描件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李杰燕 027-59367469
技术咨询:027-87135733